关于三(12)班罗茗峻、李沐轩纠纷问题的办理回复报告
发布日期:2025-01-14 08:27:00 浏览次数:199
陈女士:
您好!您反映三(12)班罗茗峻、李沐轩纠纷问题的诉求件已获悉,经过详尽调查,慎重处理,现回复如下:
1.1月7日周二下午14点,李沐轩欺负了搞卫生的罗茗峻,后来发展为双方用扫把打闹、拉扯,在拉扯扫把的过程中罗茗峻摔倒,导致右侧鼻孔少量出血,一颗牙齿牙冠三分之一损坏。
2.处理措施:
(1)双方理智协商,李沐轩给予罗茗峻合理的赔偿。
(2)李沐轩向罗茗峻真诚地道歉。
(3)老师对李沐轩进行批评教育,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欺负同学的行为是不对的。
(4)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由德育部门、学生处牵头,在全校各班开展相关主题班队活动,加强教育管理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,有效规避安全隐患。
(5)下学期一段时间内让教师、孩子、家长三者之间建立跟踪反馈,及时了解情况。
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,祝您全家幸福安康!如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17678804296咨询。
备注:1月13日学校阳光服务站通过电话联系,与陈女士沟通,交谈愉快,其回复满意。
衡阳市实验小学
2025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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