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反映学校大门口安装设施问题的办理回复报告
发布日期:2025-02-20 08:29:00 浏览次数:151
黄女士:
您好!您反映学校大门口安装设施问题的诉求件已获悉,现回复如下:
1.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》明确规定,学校大门外应设置拒马、隔离墩、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,以保护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的安全。
2.防止私家车、摩托车驶入、停靠在学校大门口,妨碍学生出入校门,造成校门拥堵,消除安全隐患。
3.设施的设置可以培养学生从学校大门口左侧的斑马线横过马路,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。
4.设施并没有影响行人在人行道上的行走,而是进一步强化了“要走人行道”的意识。
感谢您对学校的关注和理解!祝您全家平安、健康、幸福!如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17678804296咨询。
备注:2月20日学校阳光服务站通过电话联系,与黄女士沟通,向其说明情况,希望她理解并支持学校工作,对其回复表示理解。
衡阳市实验小学
2025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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