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衡阳市实验小学!

关于反映学校大门口安装设施问题的办理回复报告

发布日期:2025-02-20 08:29:00 浏览次数:151

 

黄女士

您好!您反映学校大门口安装设施问题的诉求件已获悉,现回复如下:

1.《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》明确规定,学校大门外应设置拒、隔离墩、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,以保护上下学期间学生聚集区域的安全。

2.防止私家车、摩托车驶入、停靠在学校大门口,妨碍学生出入校门,造成校门拥堵,消除安全隐患。

3.设施的设置可以培养学生从学校大门口左侧的斑马线横过马路,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。

4.设施并没有影响行人在人行道上的行走,而是进一步强化了“要走人行道”的意识。

感谢您对学校的关注和理解!祝您全家平安、健康、幸福!如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17678804296咨询。

 

备注:220日学校阳光服务站通过电话联系,与黄女士沟通,向其说明情况,希望理解并支持学校工作,对其回复表示理解

 

 

衡阳市实验小学

2025220

湘ICP备19010554号-1